不敢相信的台湾审判案!

台湾日前发生了一个惨无人道的虐杀儿童案, 受害者是仅仅两岁的小男孩王昊.

两岁, 一般孩童在学习说话, 还在喝奶的时候, 可怜的王昊竟然在遭受满清十大酷刑!!

嫌犯刘金龙, 许冠雄, 周建辉和郑盛峰, 4个高大壮硕的男人竟然对一个两岁的男童施以毒手, 更可怕的是法官的改判, 竟然让主嫌逃过了死刑?!

把烧烫红了的铁钉烧他的手, 鞭子抽打他, 铁锤敲裂了他的鼻梁和手, 更可怕的是用老虎钳一根一根的把他的指甲拔掉, 而他们竟然在他哭闹时喂食毒品. 在21天惨绝人寰的虐待后, 他不幸的死亡了, 在送到医院时已是死亡6小时了.

嫌犯被捕后, 第一次审判时主嫌刘金龙被判死刑, 而在第二次审判时改判30年? 而他们给的理由竟然是嫌犯良心未灭! 在上述对男童的酷刑, 已是罪该万死, 审判官认为嫌犯有将男童送医, 在审判时向死者家属鞠躬道歉, 因而有悔改之心. 试问在男童死亡6小时候才送医, 一系列连成年人都无法忍受的酷刑下在一个两岁的男童身上, 这还叫有悔改之心? 社会已颠倒, 挪威杀人魔布列维克背负着77条人命, 陈瑞欣杀3子, 都逃过死刑, 试问什么才叫真正的良心丧失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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